为规范项目公开征集流程,我厅发布了《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区域性招商合作单位的通知》(晋商贸便〔2021〕18号)。经专家评审,拟选择山西省外资外贸发展协会为合作单位。
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外贸处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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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