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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4 09:29       来源:条约法律处       

2022年,省商务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商务领域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积极创造法治化的商务营商环境,为我省商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厅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学细悟、细照笃行,特别是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做到了“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全面系统深入学。厅党组示范引领带头学习,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和王沪宁同志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要内容,开展集中学习,深入研讨交流。全厅各级党组织按照厅党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法,教育和引导全厅党员干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是坚持联系实际专题学。聚焦国家法律法规重要宣传节点和商务重点工作,及时开展专题学习。在“12·4”国家宪法周期间,厅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之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意识;举办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条款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全厅干部对《民法典》的学习和理解;举办“2022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全厅干部的网络安全意识。

三是坚持丰富形式创新学。组织购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书籍,配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组织参加“宪”在“晋”行网上学法答题活动,收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行的良好效果。组织厅机关干部参加了五期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在厅机关门户网站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宣传《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在厅机关大厅醒目位置滚动展示2022年“宪法宣传周”挂图,摆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展板,为商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组织厅机关干部赴太原市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组织厅机关党员干部赴山西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暨清廉机关建设活动,进一步坚定做好商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持续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按照省司法厅的安排,以我厅《权责清单》中所列的处罚事项为依据,组织协调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业务处室,聚焦报废机动车回收、拍卖活动、商业特许经营等7个事项的59种违法行为,制定省商务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裁量方式、条件、范围、种类、幅度和期限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加强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与管理,从完善制度入手,实现了厅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管理。今年以来,审核规范性文件11件,重大行政决策14项,各类合同和协议42件,从源头上防止新出台的政策和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出现与上位法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冲突的情形。

(四)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修订《山西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山西省商务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努力推进商务执法标准化建设。制定上报了2022年度本部门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情况,随机抽取22家相关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和书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目前,随机抽查清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制定已全覆盖,实现“双随机”事项抽查率100%,抽查公示率100%,抽查事项全覆盖。

(五)扎实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进一步梳理完善我厅监管事项,提出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行为监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行为监管等9项2022年无法覆盖的监管事项,并及时反馈省审批服务管理局。持续开展“互联网+监管”国家平台和省级平台等两个操作系统的运维工作,完善了执行人员数据库,及时填报监管行为相关数据,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

(六)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参与举办了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提出2022―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举措。完成了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实证材料报送工作。配合省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开展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工作。

(七)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重新调整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厅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机构健全,职责明晰,工作有力的全系统组织领导力量。聚焦拍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对外劳务合作、商场超市、开发区建设等行业领域,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八)妥善化解社会矛盾。针对举报临汾市乡宁县商务局在上报“牛牛加油站”规划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的情况、长治市长子县钜辉大酒店人员坠楼事件情况、反映车管所违规过户的情况,在法律顾问的大力支持下,出具法律建议书,依法合规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了关于无锡申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行政复议工作,稳妥推进相关应诉工作。

二、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高起点谋划法治工作。聚焦商务重点工作,认真起草2022年商务法治工作要点,从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等10个方面对全年商务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2021―2025年全省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成立了省商务厅“八五”普法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重点任务,努力打造全省商务领域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高标准落实法治责任。严格落实山西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结合优化内设机构和厅领导分工,调整了省商务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厅党组书记、厅长是省商务厅推进法治商务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商务建设任务,推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按职责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是高质量推进法治工作。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亲自研究部署全厅法治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各类法律法规13次。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年度“述法”与“述职”“述廉”一并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2994件。按规定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三、主要成效

省商务厅以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等商务法律法规为牵引,全面推动重点商务工作改革发展,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引进来”实现新突破。推进高水平“引进来”,落实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调度工作制度,对138个外资新设、15个重大到资企业开展调度工作。持续跟踪服务大同秦数、朔州中电神头、华润电力等重点外资到资项目,推动现有存量企业增资扩股。加大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在我省新设立的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落户奖励。筹建海峡两岸(太原)产业园,建设校友招商引才基地和特色园区,组织参加第三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2022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8.26亿美元,同比增长239.8%。

(二)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开发区升级版建设成效明显。新设立5家开发区,2家开发区实现扩区,5家开发区进行调区,有效提升了产业承载平台质量和水平。滚动开展了三次全省开发区“三个一批”活动。2022年,工业类开发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906.2亿元,同比增长14.2%;完成工业投资1708.8亿元,同比增长11.9%。持续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全省工业类开发区备案项目2121个,实行“承诺制”项目1159个;出让“标准地”505宗、出让面积3.52万亩,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44.7%、22.6%;完成代办事项4849件,比上年同期增长76.1%。11月12日,省商务厅积极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典型经验做法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

(三)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产

业链精准招商取得积极进展。首次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全省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围绕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部署了七大招商专项行动。印制《山西省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册》,编制十大产业链招商图谱。在南京、广州举办了山西省长三角重点产业推介对接会、山西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合作对接系列活动。开展产业链小分队招商,多次组织企业赴各市、开发区考察对接、洽谈项目。2022年,全省招商引资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到位资金3612.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225.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治工作能力与全省商务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对商务工作支撑保障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创新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法治学习教育过程中,有的领导干部在理论学习上,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上还有差距,特别是在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上还需进一步努力提升。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主动性精准性不足。一些内设处室、直属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赖于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不能有计划、有目的的主动开展工作。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聚焦重点服务对象,进一步突出企业急需和精准普法。三是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执法能力与规范执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保障执法人员数量、提升专业化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五、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坚持党组对商务法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我省商务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厅主要领导履行推进商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厅领导负责分管工作领域内的法治建设工作,条约法律处牵头推进我省商务法治建设工作,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处室根据工作任务分解,负责法治建设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持续深化商务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和我省法制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相关部署,做好公共法、商务领域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认真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做好商务业务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创新工作方式,务实开展工作,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全省商务事业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提升水平,推动全厅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落实重大行政案件备案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实施,确保全省商务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结合商务工作,制定《省商务厅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认真执行我厅出台的《山西省商务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切实做到凡是我厅代省政府起草的、我厅牵头的和我厅独立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防止新出台的政策出现与上位法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冲突的内容。

(五)深入抓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厅商务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利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省级平台,充分发掘并发挥大数据作用,统筹推进我厅综合执法效能提升。牵头做好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重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运行和成效上下功夫。坚持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