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流通便〔2025〕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三晋老字号品牌保护和发展,提升三晋老字号的文化价值和品牌影响力,按照《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三晋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商规〔2024〕3号)要求,我厅拟为已公示的第四批三晋老字号企业制作牌匾,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牌匾制作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
二、项目预算
预算控制在34100元以内(含税)
三、设计和技术要求
(一)设计须含三晋老字号logo,文字部分为“三晋老字号”字样,字体需清晰庄重,落款为“山西省商务厅”
(二)整体设计需简洁大气,避免过度复杂装饰,符合官方标识的严肃性。
(三)牌匾基材为纯铜、喷铜、仿古金属合金等,表面需做防锈、防褪色处理。
(四)文字工艺采用腐蚀浮雕、阳文雕刻、雕蚀等,确保文字清晰耐久。
(五)附配套证书。
四、制作标准
成品需通过以下测试:
(一)耐磨性:符合GB/T 1768-2006标准;
(二)耐候性:在高温(60℃)、高湿(RH90%)环境下放置48小时无变形、开裂;
(三)牌匾背面需预留固定孔位,并附安装配件。
(四)禁止使用易碎、易燃或环保不达标材料;
(五)承诺成品质保期不少于2年,其间出现褪色、变形等问题需免费维修或更换。
五、原创性
方案为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因抄袭、剽窃引发纠纷,由应征企业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六、申报条件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广告制作、工艺美术品生产或文化创意类企业,具备法人资格;
(二)无违规记录和重大质量事故;
(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
(五)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六)根据企业需求制作额外牌匾,牌匾样式和价格参照此次采购标准。
七、申报材料
(一)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三)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名单位简介以及过往案例(相关业绩证明);
(六)牌匾和证书设计理念概述(不超过500字);
(七)牌匾和证书效果图;
(八)技术方案(含材质、工艺、工期、质检流程等);
(九)报价;
以上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并加盖骑缝章。
八、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6月9日—6月13日
(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13日17点前报送至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逾期视为无效申报),同时将申请材料扫描为一个电子文档发送至流通业发展处邮箱(邮件命名方式:申报单位+三晋老字号牌匾项目)。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
联系人:宋克诚
电 话:0351-4078826
邮 箱:sxswtltc@163.com
山西省商务厅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