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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申报利用外资领域公共服务项目(活动)和提质增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8 16:21       来源:外国投资管理处       

晋商资函〔2022〕394号


各市商务外资主管部门,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为推动利用外资保稳促优,进一步完善2023年外资重点项目储备和调度工作,现就申报利用外资领域公共服务项目(活动)和提质增效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关于公共服务项目(活动)。要加大产业链的引资服务力度,为外资企业提供投资指引、投资促进、宣传推介、投诉处理等服务,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依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商综改区等开放平台,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提升载体服务集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吸引外资水平,打造外资政策、促进、服务、保护工作体系,开展重点外资项目调度。

(二)关于提质增效项目。要重点鼓励优化引进外资模式,通过资本金注入、共建共享、团队协作等方式,引入重点外向型产业优质外资项目。引导产业链上高端制造、现代服务等外资项目落地,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推动外资在国内投资生产制造和研发。

二、重点项目内容

(一)公共服务项目(活动)方面

1.吸引外资新平台和新载体、新模式。包括外商投资或运营的研发中心、孵化中心、项目推广中心、产品技术展示中心等。申报项目应当报送相关的运营方案、外商资料情况和注册主体等基本材料、相关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2.吸引外资的促进活动。包括在境内外举办的外资推介、政策说明会、座谈会等专场活动。应报送活动举办方案、经费预算和签约项目等材料。

3.服务外资重点产业项目。包括各地围绕重大外资项目,开展的专项引资服务活动。需报送项目基本情况,专项活动工作方案,针对性企业需求的解决预案,相关活动资金预算等材料。

4.吸引外资宣传推介创新项目。包括外资指引,与重点国家级以上外资促进机构的招商合作。需报送工作方案,合作方情况介绍和合作目标及考核方式、资金预算等材料。

(二)提质增效项目方面

项目所在行业具有较强生产制造能力、创新资源优势、渠道和市场优势、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为主。需报送三年期工作实施方案。

三、时间范围

项目分为已开始实施和计划实施两类。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已经启动,正在运营。计划实施的项目时间为2023年计划启动。

四、工作程序

(一)项目组织摸底。各市结合全省外资工作安排和本市具体条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认真谋划项目,编制项目工作方案和资金测算。

(二)项目初审上报。各市针对项目开展可行性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商务厅。

(三)项目集中审核。省商务厅组织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具备条件的项目按程序审定后列入外资领域公共服务项目(活动)和提质增效项目储备库。

(四)资金核定拨付。项目资金核定后,报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项目主体,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跟踪。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程序组织落实。该项工作对于提高全省外资水平,实现外资保稳促优意义重大。各市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全省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做好项目审核,资金申报工作,并认真做好后期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要结合工作实际谋划外资公共服务项目。要结合商务部总体要求和全省外资工作要点安排,提出高质量的外资领域公共服务项目(活动),形成下一步推动各地外资保稳促优工作的具体抓手和手段。太原、大同、长治、晋城、晋中要重点依托本地国家级开发区,其他市要重点依托条件好的开发区或重点外资企业谋划项目活动。要走出去联系对接大型跨国公司、国外商会,建立联系平台,优化引进外资模式。

(三)要突出重点梳理提出外资提质增效项目。要重点围绕企业经营情况、市场地位、辐射上下游企业等方面,选择确定链主型企业。要结合我省产业特点,在新能矿(铜、锂、镍、钴等金属)、高端制造和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谋划项目,推动有实力的企业,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四)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着力稳住市场主体。要积极组织服务活动,支持有业务的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稳住企业生产经营。要继续支持企业降低成本,支持外向型外资企业降低场租、营销、物流等综合成本方面的服务。

各市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及时上报项目材料。原则上于11月30日前将有关项目以正式文件报省商务厅。文件应当附项目汇总表,相关项目活动方案和证明材料。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10月1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