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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生活必需品供应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08:44       来源:流通业发展处       

各有关企业:

为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打造韧性城市,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省商务厅现征集并储备生活必需品供应建设项目,有关项目经评估后入库,并选出优先项目给予30%左右的资金补贴(补贴程序另行制定)。

一、项目征集方向

(一)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改造升级相关设施设备,优化市场内部结构,增强自身防灾防汛能力,鼓励建设公共冷库、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等,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储存、加工、分拣等配套服务能力,完善检测、检验、安全、卫生、防疫等设备,开展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推动市场经营数字化管理。

(二)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建设改造城外周转基地、仓储配送中心等,集成长期仓储、区域分拨、集中加工、分拣包装、城市配送等功能,配备清洗、分拣、烘干、分级、包装、冷冻冷藏等设备和防灾防汛物资设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商品储存、处理和投放能力,扩大保障辐射范围,强化跨区域调配。统筹利用交通场站、公园广场等平整开放空间,提前规划临时交易转运场站,预置部分转运、分拣、包装等设备设施,提高应急供应能力。

(三)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支持连锁商超、农贸市场、菜市场、生鲜电商、团餐等类型保供企业完善流通保供和防灾防汛设施,推动城内周转仓、前置仓等建设改造,增加具有公益属性的便利店、社区粮油菜店、自提点数量,鼓励配备可共享的无人配送、自提货架、移动冷库(冷箱)等设备,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末端配送效率和平急转换能力。加强主要网点信息化建设和软硬件改造,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

(四)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食品等储备建设,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储备规模,完善储备布局,改造升级储存库点,提高存储投放能力和安全性。鼓励保供企业在满足日常经营基础上,增加生鲜、小包装食品、方便食品、预制菜、瓶装水、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重要生活物资商业库存,平时由企业管理轮换,紧急情况下供政府调配使用。

(五)进一步发展冷链物流。结合城市实际情况,优化冷库布局,合理适度扩大冷库、冷藏车辆等规模,改造升级相关设施设备,补齐末端配送不足等短板,增强冷链一体化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和质量。

(六)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鼓励保供企业及时、准确报送和反映流通保供相关信息,并将其系统与国家、省有关平合做好对接,形成政企联动、区域互通的保供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提升预警、预测和指挥调度能力。

二、项目征集条件

1、申报企业为在山西省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没有被“信用山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

2、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2025年,重点是2024年12月底前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形成服务能力并投入应用。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信息化平台建设除外)。

3、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申报项目的投资款项已经筹备到位或者有可信的筹措计划,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愿意服从政府的安排,开展保供工作,有较强社会责任感。

三、项目项目征集时间

将分批征集,第一批截至4月18日,第二批截至4月25日,第三批截至6月30日。

四、申报方式

登录https://www.wjx.cn/vm/exK0sAE.aspx# 链接进行填报(企业加盖公章),项目资料同步推送市、县商务部门。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需先投资完成后方可获得补贴。各申报单位要确保项目真实性,能按期完工,不得虚假申报。

(二)鼓励申报投资额大,保供应效果明显、带动性强的项目。


资料填报联系人:流通处 董路路

链接技术联系人:高鹏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4月14日


政策解读:省商务厅征集生活必需品供应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