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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25 10:05       来源:服务贸易处       

晋商服函〔2022〕169号

刘继隆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着力推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省商务厅坚持“政策引导、市场机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家政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我省家政服务业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标准严要求统筹谋划。对家政服务重点工作统筹考虑,制定各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和家政服务无忧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引领行业技术进步;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发挥基地培训对接平台作用;强化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行业信用水平;开展家政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为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提供人才保障;引导发展家政电商和“互联网+家政”,提升家政服务便利化水平。

(二)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取得的成效。一是家政服务行业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十四五”第一年2021年与“十三五”第一年2016年相比,我省家政服务企业设施设备、运营管理、人员素质都有了明显提升,服务项目增多,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水平提升。二是品牌龙头企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经过几年努力,全省年收入过千万的品牌企业达10多个。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在北京、天津等省外大城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家政劳务输出基地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吕梁卫校整合资源,从家政服务需求出发,加大投入,能够同时承担400人的培训任务,为贫困地区输出家政服务人员做出贡献。四是家政服务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家政企业在组织家政服务员识别注册过程中,对管理和服务的家政服务员进行年龄、健康、受教育程度、服务技能水平、培训考核等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信用登记和跟踪管理服务制度,增强了依法合规运营管理和诚信服务意识,提升行业信用服务水平。五是“互联网+家政”进一步发展。山西好孕妈妈健康教育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建立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家政服务人员基础信息、服务情况、体检状况、家庭情况、个人证书、性格分析等,严格做到“无记录,不上岗”“无信用,不上岗”。朔州市爱心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引进最新的熊猫家政互联网系统,为用户提供高品质到家服务及精准解决方案。

二、围绕贵委提出的建议,省商务厅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着手研究并推进《山西省家政服务条例》地方法规出台。学习借鉴上海市人大颁布的《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将我省出台《山西省家政服务条例》提上议事日程,以法律形式明确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家政服务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明确家政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团体组织和行业组织职责,明确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家政业重大政策制定,协调家政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通过立法形式,压实责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二)开展家政服务标准推广,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协调指导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家政服务协会,推广普及我省颁布的《山西省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家政服务溯源管理规范》《家庭母婴护理服务规范》《家庭养老服务规范》《家庭居室保洁服务规范》《家庭餐制作服务规范》《月子中心基本服务规范》等8个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增强家政服务标准意识,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规范化岗前培训,推动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集中“回炉”培训。配合教育等部门加强家政服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增设家政学和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扩大人才培养规模。

(四)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各方权利。严格执行商务部《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改完善《家政服务合同》,明确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家政消费者三方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利益。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家政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