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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27 14:35       来源:市场体系建设处       

晋商建函〔2022〕186号

姚继广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5年以来,全省商务部门以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为抓手,在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经济发展、畅通流通渠道、促进农产品上行及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59个县被确定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21年增加7个示范县),覆盖全省600多个乡镇,7000多个行政村。

一、我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推动电商、物流、培训等服务产业聚集发展,扩大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截至2021年底,山西省示范县建设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51个、农产品展示体验中心51个,入驻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企业1000多个,累计网络销售144.1亿余元,电商企业自建或对接农业专业合作社等1100多个,电商已成为带动群众增收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二)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域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和村镇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截至2021年底,示范县贫困地区乡镇快递网络覆盖达100%,村级快递网络覆盖达70%以上,建成县域电商物流配送中心51个、村镇电商服务站点7863个,收发快递共计20亿件。

(三)加强电商人才培训,强化人才支撑。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重点开展美工、产品设计、品牌宣传、营销策划等实操技能培训,强化农村电商人才支撑。截至2021年底,累计培训47万人次。

(四)开展网络促销活动,提升我省农产品影响力。积极对接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国内龙头电商平台,开展“暖心”系列网络促销活动,在平台建立地方特色馆,组织全球蛙等我省龙头电商企业开设专栏专区、专题活动,组织淘宝直播、晋商行等省内外直播机构开展涉农网络促销活动,扩大山西农产品影响力。

(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健全示范县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所需服务、配套支撑和政策保障体系,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从业主体和网销品牌。近两年来,方山县、岚县、吉县、石楼县等示范县发布“一方粮川”“一品岚州”“吉地吉品”“塬谷石楼”等一批区域品牌,到目前为止,示范县共发布了40多个县域公共品牌。

二、围绕您提出的建议,省商务厅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农村电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