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首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山西省首店经济认定工作的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本次征集对象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统筹能力。具备与认定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认定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拥有稳定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广泛的企业资源网络,能够有效联系和服务各类商贸企业,了解行业发展动态。
(二)行业权威性。具备一定的行业或社会影响力,曾主导制定并发布相关行业标准,能够完成协调认定工作事宜,并对发布的认定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专业服务能力。对国际、国内、省内品牌发展情况有较深的了解,熟悉全省各商圈、商业街区内零售、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生活服务等业态发展情况;主导过多项行业统计调查,并基于数据洞察编制专业分析报告,相关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赢得社会认可,形成广泛的影响力。同时,能够准确把握首店经济、首发首秀活动的内涵与发展趋势。
(四)机构规范运作。具有能够涵盖零售、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生活服务等多业态的专家队伍,并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工作内容
被确定的认定单位将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开展山西省首店经济认定工作。
(一)负责山西省行政区域内首店(包括品牌首店、旗舰首店、概念首店等类型)的申报受理、初审和组织评审工作。
(二)按照《首店经济认定规范》要求,对申报主体的经营状况、品牌影响力、创新性等进行核实与评估。
(三)对通过认定的首店实行动态管理,包括季度及年度报告收集、称号有效期(三年)内的监督检查等。
(四)协助省商务厅开展首店经济政策宣传、培训及行业交流活动。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单位在商贸领域的资源积累、业绩成果、社会评价等证明材料。
(四)首店经济认定工作初步方案(包括组织架构、操作流程、质量保障措施等)。
(五)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规范开展认定工作等作出承诺)。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
(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27日17点前报送至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逾期视为无效申报),同时将申请材料扫描为一个电子文档发送至流通业发展处邮箱。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
联系人:赵鹏杰
电 话:0351-4063762
邮 箱:sxswtltc2025@163.com
山西省商务厅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