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商务部    今天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切换到繁体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开目录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06723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山西省商务厅                                                发文日期:2025-12-16 10:22:09
公文名称: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主 题 词:
文  号:晋商贸便〔2025〕152号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6 10:22:09       来源:对外贸易处      


各市商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省国资委,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业务办公室《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关于开展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的通告》(会业字〔2025〕845号)(以下简称《通告》)通知要求,现启动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所有符合《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附件1)的企业均可提交申请。若申请企业出现前述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品牌展位的情形,其申请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申请展区及数量要求

一)展区范围除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外,所有展区均接受品牌展位申请。

(二)数量要求:

1.企业在车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化工产品、食品、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申请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2个。

2.企业在其他展区申请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4个。

三、申请流程    申请工作采取线上提交与书面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提交申请

1.申请企业须使用本企业用户名及密码(新用户需注册)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

exhibitor.cantonfair.org.cn)。

2.依次点击“展位申请”——“品牌展位评审”,进入申请页面。

3.按系统流程完成公司信息登记、展品资料添加、企业资质材料上传及展位申请添加。

二)报送书面申请材料

1.企业须从系统下载并打印《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请表》。

2.将申请表连同按材料清单排序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按展区分别装订成册(每个展区一套)。

3.请于12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交易团,并同步抄送所属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线上“参展易捷通”系统上传的资质材料必须与寄送至交易团的书面材料完全一致。具体操作指引请参见广交会官网“参展商”栏目下的“品牌评审工作指南”。

四、评审标准

品牌展位的评审将依据以下7项指标进行:企业出口额、境内外商标注册情况、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国际通行认证、品牌建设、行业自律以及广交会参展表现。详细标准见附件2,具体评分细则将另行通知。

五、申请注意事项

(一)使用要求:品牌展位不允许企业联营,且须进行绿色特装布展。

(二)材料规范:请严格参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3)准备并上传申报材料。

1.所有申报材料所载企业名称,必须与申请企业及其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相关证书的所有人应为该申请企业或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含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2.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期须覆盖品牌展位申请截止日期。

3.所有材料所涉及的内容、产品及标准须与企业申报的展区行业相关,且产品应在所申请展区的规定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

(三)资质使用:如需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与评审,须符合《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附件4)的规定。

请省国资委做好汾酒集团、神农集团等潜力省属国企的申请动员工作。请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宣传动员,着力发掘、推荐本地区优质企业,掌握申请企业实际情况,确保获得品牌展位的企业能够真正代表本地区、本行业的先进水平,切实发挥品牌展区的行业引领作用。

联系人:王毓秀

电  话:0351―4079740  18636796822

邮  箱:waimaochu208@163.com

附件:

1.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

2.广交会出口展品牌展位评审资质指标

3.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4.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

5.第138届广交会山西省交易团品牌展位企业

6.各市商务局联络人及联络方式

山西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请点击下载:

晋商贸便〔2025〕152号附件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