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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立法促进外来投资 扩大对外开放
发布日期:2021-11-29 09: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11月26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共6章34条,包括外来投资产业、融资、服务、规划、保障等方面内容,规定了立法适用对象、外来投资促进工作原则、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投资促进措施、服务、管理等行为,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外来投资者的义务。特别是,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外来投资和保障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力求更好地满足新形势下外来投资者对投资服务和权益保障的新需求。

“《条例》的出台将对山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法治保障,其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深刻而长远。”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腊平介绍,《条例》加大外来投资的制度性开放力度,引导外来投资在强化山西国际前沿科技发展,紧跟全球产业变革,推动“六新”上取得新突破。同时,强化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制度设计,促进山西外来投资工作创新发展。

同时,《条例》着力回应外来投资企业反映突出的外来投资促进、保护与管理问题,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服务保障,优化工作方法;充分汲取《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经验,认真吸纳《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内容。

《条例》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外来投资项目承诺事项办理、跟踪服务反馈、重点项目落地的保障和服务机制,落实优惠政策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外来投资促进主管部门应当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展项目领办、帮办、代办服务,实行全程跟踪和服务保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外来投资服务事项、内容、标准、流程,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外来投资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信息共享。

山西省商务厅副厅长张效生表示,《条例》的实施,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将与全省各地、各部门密切协作,加强统筹和协调,切实解决全省外来投资促进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等关键性问题,打造“三无、三可”的营商环境,形成全省重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外来投资者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