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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第133届广交会山西省交易团会展服务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7 11:28       来源:对外贸易处       

晋商贸便〔2023〕16号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第133届广交会山西省交易团参展参会工作,提高我省展览工作服务水平,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第133届广交会山西省交易团会展服务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133届广交会山西省交易团会展服务事项

二、服务时间

前期服务时间:2023年3月1日―4月15日(太原、广州)

展期服务时间:2023年4月15日―5月5日(广州)

展后服务时间:2023年5月5日―15日(太原、广州)

三、服务内容

(一)证件服务(含证件领取、发放等)。

(二)会议筹备服务(展会期间召开三次筹备会议、展会期间举办的两场展示推介活动)。

(三)现场服务(含展馆、团部驻地安保、卫生防疫服务)。

(四)布展撤展服务。

(五)成交统计服务。

(六)展位费代收代缴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

(七)与广交会组委会等单位联络对接。

(八)省交易团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会议会展服务营业范围。

(二)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

(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五、报名材料

(一)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三)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单位基本简介

(六)报价服务方案

(七)按照提供的服务项目编制的报价明细表

以上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2月24日18:00

方式:申请单位需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在2月24日18点前报送至省商务厅外贸处(逾期视为无效申报),同时将申请材料扫描为一个电子文档(邮件命名方式:申请单位+第133届广交会山西省交易团会展服务单位项目)发送至外贸处工作邮箱。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

联系人:刘轶  吕岩

电  话:0351-4062476  4083628

邮  箱:waimaochu208@163.com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