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实数据收集渠道,提高数据分析水平,全面客观反映我省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省商务厅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名称、时间
(一)服务名称:2023年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服务;
(二)服务时间:2024年1月15日前提交所有服务。
二、服务内容
数据监测范围:全面采集我国网络零售领域主流电商平台数据,监测电商平台数量不少于70个,以大样本监测为基础的统计数据能全面、准确反映我省网络零售情况。
(一)月度数据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零售发展情况、各行业网络零售情况、各地市网络零售发展情况、农村网络零售额情况、农产品网络零售情况、TOP企业/个人店铺/品牌情况、电商直播发展情况、跨境电商发展情况等;
(二)月度、季度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网络零售市场整体发展情况、各地市网络零售市场发展情况、各行业网络零售市场发展现状、重点网商及品牌网络零售情况、农村电商整体发展情况、农产品网络零售情况、电商直播发展情况、全省跨境电商发展、全省网络零售市场发展综述等;
(三)节假日分析报告,监测重要节假日(618、双11、双品网购节等)全省网络零售市场表现,提供全国整体、全省整体及分行业、分地市和各类榜单分析等;
(四)网络零售数据全景展现,以在线应用方式展现我省网络零售整体和细分领域数据,支持各类分析应用,能够提供决策支持等;
(五)移动端解决方案,通过移动端实时掌握本地区网络零售数据情况,移动办公便捷、高效。
(六)SAAS大屏展现系统。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
(二)信用记录良好,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
四、申报材料
(一)报名单位简介;
(二)报名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五)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服务方案;
(六)报价明细表。
以上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2023年3月14日-3月20日。
申报方式:申请单位需将所有材料电子版(邮件命名方式:申请单位+山西省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服务)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无效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商务厅电商处。
联系人:李娜
电 话:0351-4063136
邮 箱:sxswtdsc@163.com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