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办便〔2024〕49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省商务厅根据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借助商务领域政策扶贫、消费扶贫、产业扶贫等优势资源,在推动帮扶地经济转型发展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工作成效、挖掘典型事迹,拟制作省商务厅驻村帮扶工作纪录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拍摄要求
(一)由制作单位负责包括前期策划、撰稿、实景拍摄、图片编辑、特效、解说词、背景音乐等。宣传片整体风格要求大气、专业,整体节奏适中,画面丰富,剪辑得当。脚本撰写语言流畅、逻辑清楚。需要有专业团队和相关资质。
(二)制作单位应具备策划工作纪录片的基本能力,具备编排多方面、多角度、多场景复杂素材的专业素质。
二、制作要求
1.视频时长:时长应在10分钟左右。
2.技术要求:用高配工作站电脑,使用adobe专业特效制作软件after effect进行特效制作。使用adobe专业剪辑软件premiere进行整体视频合成。使用专业调色工具达芬奇进行颜色校正工作。
3.视频信号要求:图像稳定,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无明显杂波;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
4.音频信号要求: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
三、拍摄时限
制作单位需要在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宣传片制作。
四、经费预算
制作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6.4万元。
五、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制度健全。
(二)信用记录良好,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
六、报送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制作的单位,准备好此次拍摄制作的报价、策划方案及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等文案资料。全部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好,于2025年1月5日前报送至省商务厅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
联系电话:4064870
邮箱:sxswtbgs@126.com
山西省商务厅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