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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6 16:19       来源:开发区管理处       

晋商开函〔2022〕254号


各市商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省财政厅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要求,2023年度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申报。按照《省级财政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建〔2017〕76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商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发区和有关项目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3年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支持项目范围为《省级财政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列明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方式为项目补助和贷款贴息。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通知和组织区内项目单位进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向所在设区市的商务局报送书面申请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项目直接向我厅申报。项目单位需同时登录“山西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

http://218.26.228.27:8001/manager/login.shtml)进行项目注册,各市商务局要做好相关指导和审核工作。

各市商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对申报项目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资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申报项目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省商务厅对全省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支持项目。

三、有关要求

同一开发区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申报项目。同一申报项目只能申报补助和贷款贴息的其中一项。申报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省级部门各类同一支持方向的财政资金,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并对该项目单位通报批评。请各市商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尽快通知所属开发区和相关单位,抓紧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务必于7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工作。

联系人:史雅麒  

联系电话:0351-4073568

地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7层7086办公室

附件:山西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申报指南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7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请点击下载:山西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申报指南.doc


政策解读:

经省商务厅评审 9项目将获2023年度省级开发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