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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8 17:34       来源:市场体系建设处       

晋商建便〔2022〕17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国供应链示范创建工作,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商流通函2022〕123号)、《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号),启动了全国第二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为提高工作时效,经电话沟通相关部门同意,省商务厅等8部门不再联合行文,请按照商务部等8部门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一、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作为牵头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通知相关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发展现代供应链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意义,明确《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原则、条件、方向和流程,以及开展申报工作的内容、文本、时限等要求,组织好本地城市、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市和企业,应积极申报,抓紧准备材料。通过申报过程,学习对照国家相关规范,进一步明确任务方向和工作思路。要按照《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和申报书格式等要求,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措施可操作、项目可落地、结果可考核。

三、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择优申报,并于2022年7月23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省商务厅,电子版报邮箱。

在各市申报项目基础上,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汇总整理、择优向商务部推荐申报,并结合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2〕67号),推动打造一批“链主”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

省商务厅  侯国樑  0351-4076400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郗志红  0351-3046994        

省生态环境厅  毕素芳 0351-6371163

省农业农村厅      0351-8235067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0351-4922962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秦忠武 0351-7680100

山西银保监局      0351-7551517

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郭慧俊  0351-7053898

电子邮箱:753505692@qq.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号)  

2.《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商流通函2022〕123号)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7月18

(此件主动公开)


请点击下载:

附件1 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号).pdf

附件2-1 附件2-2.pdf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