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建便〔2022〕17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国供应链示范创建工作,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商流通函〔2022〕123号)、《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号),启动了全国第二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为提高工作时效,经电话沟通相关部门同意,省商务厅等8部门不再联合行文,请按照商务部等8部门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一、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作为牵头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通知相关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发展现代供应链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意义,明确《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原则、条件、方向和流程,以及开展申报工作的内容、文本、时限等要求,组织好本地城市、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市和企业,应积极申报,抓紧准备材料。通过申报过程,学习对照国家相关规范,进一步明确任务方向和工作思路。要按照《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和申报书格式等要求,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措施可操作、项目可落地、结果可考核。
三、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择优申报,并于2022年7月23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省商务厅,电子版报邮箱。
在各市申报项目基础上,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汇总整理、择优向商务部推荐申报,并结合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2〕67号),推动打造一批“链主”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
省商务厅 侯国樑 0351-4076400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郗志红 0351-3046994
省生态环境厅 毕素芳 0351-6371163
省农业农村厅 张 巍 0351-8235067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马 丽 0351-4922962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秦忠武 0351-7680100
山西银保监局 王 鹏 0351-7551517
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郭慧俊 0351-7053898
电子邮箱:753505692@qq.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号)
2.《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商流通函〔2022〕123号)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请点击下载:
附件1 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28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