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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重点境外展会、境内涉外展会和长期线上展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9 09:47       来源:对外贸易处       

晋商贸便〔2022〕123号


各市商务局,各有关展会主办、承办单位:

为稳定全省外贸发展,助力外贸企业抓订单、拓市场,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2023年我厅将继续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境内涉外展会(出口转内销展会和跨境电商展会)和线上展会,其中重点境外展会、境内涉外展会和长期线上展会实行目录管理。现请各单位推荐重点境外展会、出口转内销展会、跨境电商展会和长期线上展会,作为我厅制定2023年展会目录的参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境外展会。请各市商务局在深入调研企业参加需求的基础上,分行业、分类别推荐企业参展意愿高、参展效果好境外展会。

(二)外贸出口转内销类展会。请各有关单位重点推荐知名度高、参展效果好、市场化运作的外贸出口转内销类展会,促进适合国内市场的产品出口转内销。

(三)跨境电商展会。请太原、大同、运城跨境电商综试区、跨境电商展会主办、承办机构和跨境电商进出口实绩企业重点推荐国内专业性强、知名度高的跨境电商展会,培育壮大我省跨境电商主体。

(四)长期线上展会。请各单位重点推荐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跨境电商B2B出口9710/9810模式报关功能的跨境电商平台,全力支持企业转型跨境电商,扩大全省跨境电商B2B出口规模。

二、有关要求

(一)各市商务局要对本市或本辖区所属的出口实绩企业2023年参展意向对象逐一进行需求摸底,确保征集对象覆盖辖区内各80%以上的出口实绩企业,每市报送10-20个境外重点展会(可选择1个境外重点展会作为本市牵头举办的境外展会),报送3个出口转内销展会,1个跨境电商平台类长期线上展会。太原、大同和运城各报送2-3个跨境电商类展会。

(二)各展会主办、承办机构可报送本机构主办、承办的相关展会,同时报送展会组展或招展通知。各有关跨境电商平台运行机构报送本平台组织山西企业线上参展工作方案,重点说明线上推广方式和实现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等相关事宜。

(三)请各市商务局、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展会主办、承办单位于2023年1月13日将相关展会推荐文件、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省商务厅外贸处邮箱。省商务厅汇总研究后,将确定并发布2023年重点境外展会、境内涉外展会目录和线上展会目录,组织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邮  箱:waimaochu208@163.com

附件:

1.2023年度重点境外类展会征集汇总表

2.2023年重点境内涉外展会项目推荐表

3.2023年长期线上展会项目推荐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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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