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商务部    今天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切换到繁体 无障碍浏览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部分展区展位预安排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6 08:19       来源:对外贸易处       

晋商贸便〔2023〕14号


各市商务局,各参展企业:

第133届广交会计划恢复三期线下展,线上线下融合举办,首次启用展馆D区,展览规模进一步扩大。前期我厅根据大会工作安排已经组织了线下展展位需求预申报工作,由于当前组展时间十分紧迫,根据大会业务办《关于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部分展区展位预安排等事宜的通知》(会业字〔2023〕1号)要求,现将部分展区展位预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区布局

第133届广交会计划使用展馆A、B、C、D区,三期展览面积共150万平方米,展位约6.85万个,现有51个展区对应展期不变,各展期按商品大类设置展览题材如下:

第一期: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

第二期: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

第三期: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

布局图详见附件1。如后续新增展览题材,另行通知。

二、品牌企业展位数量安排

对品牌企业申报的展位(含品牌展位及粘连一般性展位)需求予以全数安排,仅本届有效,不得退回。需求申报阶段确认不参加线下展的品牌企业,保留其对应展区线上展参展资格。退回及收回的品牌展位本届不重新安排。与品牌展位粘连的一般性展位,不纳入交易团可统筹安排的一般性展位数范围,将由外贸中心统一导入。

三、一般性展位数量预安排(不含品牌展位粘连的一般性展位)

(一)线下展展位安排方案。我厅根据前期展位预需求申报、出口额和历届广交会参展表现等因素,确定了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我省一般性展位预安排方案。展位分配结果可通过“参展易捷通”系统查询,也可通过原申报渠道向所属市商务局或省商务厅查询。请前期未完成相应易捷通操作的参展企业于2月18日前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完成网络系统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上传等工作(逾期未提交易捷通展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分配资格)。

(二)布展类型方面。一般性展位数量确定后,原则上大会将不再接受一般性特装展位的追加申请,大会将继续执行特装超期更改处罚机制(详见附件3)。请各参展企业登录“参展易捷通”核对布展类型,如需修改请于2月18日通过“参展易捷通”对布展类型进行操作,或者提交布展类型修改申请(模板详见附件4,盖章后扫描发送至waimaochu208@163.com)。逾期未提交修改申请我厅将按照原展位申请布展类型状态进行确认。

(四)注意事项。根据大会规定,安排有线下展展位的企业必须参加线上展。对一般性展位分配结果有异议或需要退出展位申请的,请于2月21日前将正式书面意见反馈省商务厅外贸处,逾期不再受理。对于存在不按规定时限申退展位、不按规定交纳展位费等严重影响我省组团参会工作的企业,以后连续三届广交会将不再安排展位。

四、第一、二期展馆A区中央通道展位需求申报

根据展位需求申报情况,第133届广交会在第一、二期展馆A区设置中央通道展位(简称中央通道展位,下同)各240个。现开展展位需求申报,展位安排仅本届有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范围。为保证展览效果,可申报类别在位于展馆A区的展区范围内设定,具体如下。

第一期: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

第二期:玩具、钟表眼镜、工艺陶瓷、园林用品、玻璃工艺品、日用陶瓷。

(二)布展要求。中央通道展位为房间布局,展示条件特殊,具体布展要求详见附件4。

(三)申报方式。有意愿申请中央通道展位的企业请于2月17日中午12点前发送申请表(盖章)报送至waimaochu208@163.com (逾期不再受理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5)。中央通道展位为房间布局,每个房间最少可容纳4个展位,每一类别申报展位数原则上须为不少于2的偶数。一旦展位安排确定,不得退回。

五、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展位数量预安排

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设立于第三期,共有9个展位,面向全省36个脱贫地区的企业进行安排,请各市商务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企业展品须符合第三期展品范围。请各市将推荐情况务必于2月17日前报送至waimaochu208@163.com(推荐表详见附件6),并指导企业完成易捷通展位申请操作。

六、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按现行展位安排办法开展企业评审与安排,具体另文通知。

七、大会退展位约束机制

为保障组展秩序,大会继续实行退展位(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除外)约束机制,即: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3月18日)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3月19日至4月14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4月15日及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八、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商务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第一、二期展馆A区中央通道展位和乡村振兴展区展位,并按要求填报附件5、附件6。

(二)第133届广交会展览规模将创历史新高,线上线下组展任务艰巨,组展进度十分紧张。请各市商务局,各参展企业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本届广交会办出水平、办出成效。

(三)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省商务厅(省交易团)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省商务厅(省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省交易团联系方式

电话:0351—4083628

传  真:0351-4071776

邮箱:waimaochu208@163.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号楼山西省商务厅

附件:

1.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展区布局图

2.广交会出口展特装超期更改处罚机制

3.一般性展位布展类型修改申请模板

4.广交会展馆A区中央通道展位布展要求

5.第一、二期展馆A区中央通道展位需求申报表

6.乡村振兴特色产品展区展位需求申报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请点击下载:

附件1-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展区布局图.pdf

晋商贸便(2023)14号附件2-6.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