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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新增对外贸易相关领域项目评审专家人选的函
发布日期:2023-03-17 15:43       来源:对外贸易处       

晋商贸便〔2023〕25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太原海关、人行太原中支、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中国出口信保山西分公司、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省外资外贸发展协会、省新经济促进会、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2022年,我厅印发《关于推荐对外贸易相关领域项目评审专家人选的函》(晋商贸便〔2022〕4号)请相关单位推荐专家,为规范我厅项目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项目咨询和评审中作用提供了帮助。现商请贵单位推荐2023年新增专家人选,有关情况如下:

一、专家入选范围与领域(同之前)

范围:专家主要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管理部门中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所从事的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和影响力,熟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情况和产业政策,对行业发展有较深入研究和见解的人员。

领域:对外贸易相关领域(国际贸易、国际收支、进出口税务、跨境海关监管);经济领域专家(经济学、金融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财政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等);其他领域专家(生物与医药、材料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农机设备、新能源、人文社科、会议会展)。

二、专家入选条件(同之前)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3.从事所属行业或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所属行业或领域最新情况,具有所从事工作的专业知识;

4.高校、科研院所专家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事业单位专家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政府管理部门专家需具备副处级以上职务或职级;

5.无学术道德问题,无违纪、违法和严重社会信用不良记录。

对达不到第3条、第4条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对外贸易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相关政策的也可推荐。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新增1-2名专家,并填写基本情况表(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如有需附)等材料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3年3月22日18:00前反馈至山西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请注意表格中“取得证书”部分,如无证明资料请勿填写,职称一般需标明级别及正规发证单位;填写汇总表请尽量填写细分领域。之前推荐人员如有涉及工作调动、退休或其他不适担任专家的情况,也请一并反馈。

感谢贵单位对我厅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吴瑞妮  0351-4079740  

邮  箱:waimaochu208@163.com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龙盛街15号省商务厅外贸处7057室


附件:

1.专家基本情况表

2.专家推荐汇总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请点击下载:

晋商贸便〔2023〕25号附件1.doc

晋商贸便25号 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