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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双品网购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9 16:45       来源: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       

晋商电便〔2023〕39号

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双品网购节”的通知》(商办电函〔2023〕210号)要求,拟组织我省重点电商企业参加“第五届双品网购节”活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回暖升级的工作部署,以电商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推动新型消费提质扩容,持续激发消费潜力。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8日―5月12日

三、活动主题

全年乐享 全民盛会

四、活动形式

遵循“政府指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优秀电商平台、连锁商超、品牌企业和龙头网络店铺等市场主体参加,统一时间、统一标识开展各具特色的网络促销活动。

五、重点内容

(一)聚焦数字消费,开展“惠享新消费”主题活动

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聚焦打造数字消费新生活,鼓励本地电商平台、连锁商超、龙头网络店铺积极“开拓新品牌”“拥抱新需求”,推出更多层次、更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鼓励我省龙头电商平台联合优质品牌商、生产商与设计公司,从产品定义、包装设计、品牌升级等方面,为我省优势产品提供品牌策划升级服务,提高产品附加值,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二)搭建助农专场,开展“数商兴农”主题活动

鼓励龙头电商企业积极开展“数商兴农”专场活动,重点推介我省优质农产品“走出去”。各市商务局要指导乡村e镇所在县(市、区),依托乡村e镇主导产业,围绕县域电商公共品牌,大力开展特色直播、让利促销等网络促消费活动,拓宽当地特色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进一步提高乡村e镇产品知名度,以电商促消费活动检验提升乡村e镇建设效益,塑造乡村e镇电商品牌新形象。

(三)加速模式创新,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引导电商平台企业、传统商贸企业等结合自身移动端APP及小程序,发挥多业务多场景优势,持续开展特色促消费活动,要线上线下业态联动,利用下沉渠道推动山西品牌走出去。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引导辖区内大型连锁商超、龙头零售企业和便利店等,利用其品牌旗舰店、微信小程序、社区拼团、本地生活平台等渠道和媒介,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速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场景模式创新。

(四)统筹各类资源,开展直播促销活动

结合“东方甄选外景直播”活动,在太原古县城搭建11个地市名特优产品主题展馆,利用东方甄选现场直播和五一假期消费高峰契机,对各市名特优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和直播推广。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统筹区域内各类优势资源,组织、鼓励、动员辖区内省级直播电商基地、网红达人及企业,积极开展“双品网购节”专场直播带货活动。各省级直播电商基地要结合活动主题,设立直播宣传页面,配套产品宣传图、专属热门话题等,提高活动曝光度。

(五)深化交流合作,打造“丝路云品”

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引导本地跨境电商平台积极设置“中亚云品”“东盟产地直播”等专题特色活动,积极举办产销对接会,推动东盟十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缅甸、越南)和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更多优质产品引入中国市场,深化与东盟和中亚国家的数字创新合作,助力地区贸易畅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组织力度。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按照“广泛动员、企业自愿、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辖区内服务好、信用佳、影响广泛的电商平台及企业,按照统一标识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样的配套活动,积极参与本届“双品网购节”。要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联动,做好政策引导、企业组织、商品供应、监督管理、物流畅通、权益保障等工作。

(二)优化网购环境。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指导电商企业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者网购体验。

(三)倡导绿色消费。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鼓励电商企业丰富绿色、环保、节能产品供给,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商品,使用绿色包装。督促、指导电商企业减少使用塑料包装,减少过度包装,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四)做好宣传统计。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密切关注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双品网购节”活动开展多维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营造活动气氛。要加强活动销售数据的收集统计,重点围绕新消费、新模式、新业态等方向,汇总典型案例,挖掘典型经验,及时上报活动数据和情况总结。请于5月12日前将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总结报告报送省商务厅电商处,内容包括活动特点、成效(重点是产品销售量及销售额)、直播电商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存在的不足及建议等。

联系人:李娜

电  话:0351-4063136

邮  箱:sxswtdsc@163.com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