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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9 15:56       来源: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       

晋商电函〔2023〕382号


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同步推进“两个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积极作用,打造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助力全省全面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8号)有关精神,决定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并制定了《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创建办法(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创建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将电子商务示范创建作为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对照《创建办法》,推荐满足要求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基地申报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并提交《创建办法》要求的申报材料和正式推荐文件,于9月11日前报送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二、本次示范创建评价指标数据报告期为2021-2022年。参评对象须按照《创建办法》有关要求,准确填报《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2、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围绕自身建设,参照申报书编制要点(附件4、5),突出提升经营能力、服务能力、示范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及成效,如实编制申报书。

三、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对参评企业和基地报送的数据、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杜绝错、忘、漏和数据不一致,以及提供不实信息等情况的发生,确保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李娜  0351-4063136

邮  箱:sxswtdsc@163.com

附件:

1.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创建办法(试行)

2.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3.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表

4.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编制要点

5.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书编制要点

6.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7.山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请点击下载:晋商电函〔2023〕382号(附件).doc


政策解读:

省级电商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开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