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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验收通过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1 16:26       来源:市场体系建设处       

晋商建便〔2023〕195号

太原市商务局,山西穗华物流园有限公司、山西贡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商建函〔2023〕665号)已正式印发。太原市作为试点城市,山西穗华物流园有限公司、山西贡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试点企业通过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验收。为持续做好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太原市作为商贸流通专项试点城市,要在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制定及贯彻方面,牵头做好山西穗华物流园有限公司、山西贡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工作。省商务厅每半年听取3个单位的商贸流通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每年组织专家开展1次针对性指导,确保标准化试点工作得到显著成效。

二、完善标准化建设

一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单位特点,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结构,更好体现本单位在商贸物流行业中的优势,提升社会形象。

二要进一步提升标准文本质量,明确标准化对象、完善标准结构,增强标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要进一步加强标准的有效实施,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工作群、记录表格、图像摄像等方式对体系内标准进行有效实施,并利用行之有效的检查手段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标准体系的完善提供实践支撑。

三、扩大试点建设成果

太原市要推动商贸流通提质增效,并探索研制可在行业内推广复制的标准。山西穗华物流园有限公司、山西贡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发挥自身在行业中的龙头优势,在提升商贸流通高效运行方面做出更多有益探索,将优秀的工作经验上升为团体标准、地方标准乃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树立我省企业在国内的优秀服务形象。


附件: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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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建便〔2023〕195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