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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8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2 11:37       来源:外事处       

晋商外事便〔2024〕6号

各市商务局,省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省与南亚各国的经贸交流合作,我厅将组织企业参加第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8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介绍

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和商务部共同主办、邀请南亚各国商务主管部门联合举办的第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以下简称南博会)暨第28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昆交会),以“团结协作,共谋发展”为主题,将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23日在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二、展会总体安排

本次南博会展览展示面积约15万平方米,计划设置开放合作馆、建筑建材馆、制造业馆、文化旅游馆、境外馆、东南亚馆、开幕式馆、南亚馆、国内合作馆、医疗康养馆、咖啡产业馆、现代农业馆、美味生活馆、“永不落幕的南博会”等15个展馆。同时为深化拓展“综合展、专业办”模式,新设:建材、家居、建筑装饰、机电、农机、五金、小家电、教育装备、文教用品、文化旅游、医疗器械、医药保健、康养、咖啡、茶叶、瓜果蔬菜、肉类、花卉、地标产品、绿色食材、餐饮及预制菜等专业展区,并通过“南博会数字化平台”(www.csa-expo.com)同步线上举行云展示、云直播、云洽谈等活动,实现全年网上交易。

三、参展事项说明

(一)参展要求

各参展企业所携带的展样品须符合展区设置要求。以下产品禁止参展: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2.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

3.在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产品。

4.低俗类保健品、难以辨别真假的玉石和宝石、三无产品等。

若在展会期间发现上述产品,南博会执委会有权勒令产品下架及相应企业撤展。

(二)参展申请

请各市商务局积极组织有意向参展第8届南博会暨第28届昆交会的企业参展。申报企业需填写《参展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营业执照扫描件报送至各市商务局。各市商务局统一汇总打包后于4月8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外事处至邮箱,我厅将择优确定参展企业。

(三)参展费用

为提升我省企业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展厅展位费及基础特装搭建费用由我厅承担,参展人员费用(机票、食宿等)由企业自行承担。

联 系 人:外事处  王继成

联系电话:0351-4068508  

邮    箱:sxswtwsc@163.com

附件:第8届南博会暨第28届昆交会参展申请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24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请点击下载:

晋商外事便〔2024〕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