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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4 10:38       来源:人事处       

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山西省商务厅2023年度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23年4月21日(周五)上午7:20。

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

五、体检纪律

(一)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体检过程中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二)参检考生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红底二寸免冠照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参检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迟到2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保证充足睡眠,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剧烈运动。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三)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及饰品,请勿佩戴美瞳、隐形眼镜,避免浓妆。

(四)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病受检者,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的药物或药名并携带药物备用。

(五)孕妇(尤其是早孕妇女)、哺乳期妇女及有可能怀孕的女士受检者,请先告知体检中心工作人员不做X光、CT等放射类检查。如在月经期间,请勿留取尿标本及妇科检查。未婚妇女不做妇科内诊检查。

七、考察工作

(一)考察时间:2023年4月下旬。

(二)考察方式:山西省商务厅将派出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积极支持和配合山西省商务厅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三)注意事项: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请考察对象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联络。

咨询电话:0351-4063795


附件:山西省商务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名单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4月13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山西省商务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