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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6 10:23       来源:人事处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规定,现将山西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分别由省投资促进局、省外经贸发展中心、省流通和消费促进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时间及报到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8:30。

报到地点: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健康体检部。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二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请于检查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剧烈运动。检查前一天晚宜清淡饮食,请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八小时禁食、水,以保证查体正常进行。

3.检查时请勿穿戴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及饰品,请勿佩戴美瞳,隐形眼镜、避免浓妆。

4.孕妇(尤其早孕妇女)及哺乳期妇女,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避免X光、CT等放射类检查。

5.女士月经前后三天,请勿留取尿标本,经期不查普外科与妇科检查,后期补检。

6.体检地点: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解放南路85号)5号住院楼3层健康管理中心(西梯可抵达)。

(五)体检纪律

1.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体检过程中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

3.考生实行按编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告诉体检医生,不得自行取走体检报告,违者取消招聘资格。

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将于体检结束后启动,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察内容: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1次)。


咨询电话:

0351-4675033(省投资促进局)

0351-4081897(省外经贸发展中心)

0351-4183713(省流通和消费促进中心)



附件:山西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名单


山西省商务厅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