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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发布日期:2026-06-04 15:57       来源:行政审批管理处       

(一)事项编码        

000121104000

(二)实施部门        

山西省商务厅

(三)行政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适用范围        

申请从事拍卖业务及办理变更登记事项的企业

(六)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二届主席令第24号,2015年修正);

2.《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2019年修订)。

(七)申请条件

具备(或承诺具备)拍卖经营资格的企业

(八)材料

1.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采用一般方式办理的,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原件);

(2)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原件);

(3)公司章程(原件);

(4)拍卖业务规则(原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企业购买或租用固定办公场所的书面承诺(原件);

(8)无违法犯罪承诺书(原件);

(9)企业出具的承办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原件);

(2)公司章程(原件);

(3)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在本企业执业的注册拍卖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变更名称需提供】;

(6)企业已购买或租用固定办公场所的书面承诺【变更地址需提供】;

(7)企业出具的承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无违法犯罪承诺。

(九)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拍卖行业管理提出申请;

2.岗位责任人初审;

3.处领导签批;

4.发证。

(十)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或邮件告知

(十一)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十三)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或窗口受理

(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或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二层商务厅窗口查询

(十五)办理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二层省商务厅窗口

邮编:030031    受理电话:0351-7731455

(十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