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000121104000
(二)实施部门
山西省商务厅
(三)行政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适用范围
申请从事拍卖业务及办理变更登记事项的企业
(六)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二届主席令第24号,2015年修正);
2.《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2019年修订)。
(七)申请条件
具备(或承诺具备)拍卖经营资格的企业
(八)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采用一般方式办理的,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原件);
(2)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原件);
(3)公司章程(原件);
(4)拍卖业务规则(原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企业购买或租用固定办公场所的书面承诺(原件);
(8)无违法犯罪承诺书(原件);
(9)企业出具的承办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原件);
(2)公司章程(原件);
(3)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在本企业执业的注册拍卖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变更名称需提供】;
(6)企业已购买或租用固定办公场所的书面承诺【变更地址需提供】;
(7)企业出具的承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无违法犯罪承诺。
(九)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拍卖行业管理提出申请;
2.岗位责任人初审;
3.处领导签批;
4.发证。
(十)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或邮件告知
(十一)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十三)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或窗口受理
(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或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二层商务厅窗口查询
(十五)办理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二层省商务厅窗口
邮编:030031 受理电话:0351-7731455
(十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