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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初审)
发布日期:2026-06-03 10:35       来源:行政审批管理处       

(一)事项编码        

1800-Z-02200-140000

(二)实施部门        

山西省商务厅

(三)行政事项类别    

其他类

(四)办件类型        

限时办结件

(五)适用范围        

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六)设立依据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2005年8月23日公布,2017年修订)

(七)申请条件

1.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3.依照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

4.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八)申请材料

1.申请书(直销经营许可申请书、直销经营许可申请表、申请直销声明、外资企业还需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关于申请直销经营的决议);

2.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营业执照、股东证照、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企业章程、外资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合资或者合作企业合同、境外投资者在境外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会计/审计机构审验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外国投资者在境外有3年以上从事直销活动经验书面声明证明);

3.良好商业信誉证明材料(企业提出申请前5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证明、股东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股东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证明、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声明);

4.企业验资报告;

5.直销企业保证金专门账户管理协议及保证金存款证明书;

6.市场计划报告书(直销经营市场计划报告书、服务网点设立方案、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推销合同样本、直销产品退换货办法);

7.直销产品介绍(申请直销产品目录、产品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企业与产品生产企业的股权关系证明、产品及生产企业合规性情况表、产品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九)办理程序

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2.转报商务部核准。

(十)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企业。

(十一)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不含核查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不收费

(十三)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或窗口受理

(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十五)办理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二层省商务厅窗口

邮编:030031    受理电话:0351-7731455

(十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