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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7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3-21 09:30       来源:开发区管理处       

晋商开函〔2022〕81号

李雅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制订开发区分级考核办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4月,为强化考核效应、激励担当作为,树立以结果论英雄的鲜明导向,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开发区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实行分类分级考核。《考核办法》对全省开发区分为工业类、农业类、生态文旅类3类,分别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工业类又分为山西综改示范区、市管开发区、县管开发区3级,考核指标相同,但分别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年度目标值。

二是突出考核重点。鉴于我省开发区大部分是近几年新设立的,与外省开发区相比,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以及我省目前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工业类开发区考核的重点是突出工业投资和产出水平。因此,工业类开发区考核指标中,主要考核工业投资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目的是引导开发区提升工业投资和产出水平,实现发展规模、发展质量同步提升。特别是工业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体量大的开发区,只有完成年度增速目标,才能发挥对全省经济的拉动作用,才能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22年开发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的目标。同时基于公平考虑,对工业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考核指标设定绝对量最低标准,如果达不到最低标准,得分也要相应扣减,以引导体量较小开发区加快提升经济规模。

三是对经济体量较大开发区给予加分。为体现对经济规模较大开发区的鼓励,2021年度开发区发展水平考核加分事项中明确,对工业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绝对量排名全省前5位的开发区给予加分,在2021年度考核中,孝义经济开发区上述两项指标均达到要求已给予加分。

虽然在我省来看,孝义经开区工业投资和规上工业增加值体量较大,但与山西综改示范区和外省先进开发区相比,经济总量还是相对落后的;但正是由于其产业基础相对较好,才更应该在全省开发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省以及吕梁市转型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下一步,根据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新情况,我厅将配合省考核办,适时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更加科学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和目标值。


山西省商务厅

  2022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