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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25 16:50       来源:执法督查处       

一、监督检查事项

在我省依法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企业及依法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企业的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二、执法检查人员

乔勇 行政执法证号 140000103219

孙鹏行政执法证号 04000030210

王蕊行政执法证号 140000103234

三、监督检查时间

2020年1218

四、监督检查企业

山西中立拍卖有限公司

山西国信拍卖有限公司

山西义诚谦拍卖有限公司

五、监督检查内容

(一)拍卖企业是否具备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资质;是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至少一名是拍卖师。

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的,应当遵循有关文物拍卖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拍卖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后,是否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三)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后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四)拍卖师只能在一个拍卖企业注册执业且不得以其拍卖师个人身份在其他拍卖企业兼职;拍卖师变更执业注册单位的,应当向山西省拍卖行业协会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五)拍卖企业应当依法开展拍卖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1.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

2.对拍卖标的进行虚假宣传,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

3.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

4.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未按照规定进行公告的;

5.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未按照规定对拍卖标的进行展示的;

6.采用恶意降低佣金比例或低于拍卖活动成本收取佣金,甚至不收取佣金(义拍除外)或给予委托人回扣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拍卖企业因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七)拍卖企业因违反《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条件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八)拍卖企业因商务主管部门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决定的。

(九)拍卖企业是否每月登录“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 按要求报送有关报表。

六、现场检查结果

经现场检查,所查的2家企业情况如下:

(一)山西中立拍卖有限公司有拍卖资质有拍卖师,举办多场拍卖会,企业经营过程中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山西国信拍卖有限公司有拍卖资质,无拍卖师、无业绩由于单位机构改革,公司住所不在注册地址,公司准备启动企业注销程序,责令限期注销

(三)山西义诚谦拍卖有限公司有拍卖资质有拍卖师,企业地址与营业执照不一致,责令限期整改

受检企业如有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日内反馈我厅。

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如有异议,请向有关部门投诉。

商务投诉举报服务热线:12312

工作纪律监督:0351-4078826

行政执法监督:0351-820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