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事项
对我省依法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执法检查人员
巨慧平 行政执法证号 04000020033
孙 鹏 行政执法证号 04000030210
郭 亮 行政执法证号 04010030895
三、监督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9、10、14日
四、监督检查企业
山西仁和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山西贡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太原双合成食品有限公司
五、监督检查内容
(一)发卡企业是否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
(二)发卡企业是否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协议;
(三)发卡企业是否在实体卡卡面上记载发卡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卡号、使用规则、注意事项等;
(四)发卡企业是否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5年以上;
(五)发卡企业是否依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
(六)发卡企业是否对预收资金进行严格管理;
(七)发卡企业是否于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情况。
六、现场检查结果
经现场检查,所查的3家企业情况如下:
(一)山西仁和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没有于上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季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情况。
(二)山西贡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没有于上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季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情况。
(三)太原双合成食品有限公司不能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情况。
(四)已对山西仁和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山西贡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采取措施,确保本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季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情况。
(五)对太原双合成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采取措施,尽快按要求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情况。
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如有异议,请向有关部门投诉。
工作纪律监督:0351-4073232
行政执法监督:0351-820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