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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2-22 17:53       来源: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为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省服务外包竞争力,扩大服务外包规模,按照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申建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具体要求,根据《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动态调整暂行办法》,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对所申报市的相关申建材料进行了评审,认定太原市、大同市为首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至3月1日,共七天。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厅。

联系方式:

厅服贸处:马春梅 0351-4068821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孵化基地1号楼

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