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省服务外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省服务外包竞争力,扩大服务外包规模,按照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申建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具体要求,根据《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动态调整暂行办法》,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对所申报市的相关申建材料进行了评审,认定太原市、大同市为首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至3月1日,共七天。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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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
2022年2月22日